
2.軟性耳平吊時,最小耳長不應小于3.5倍,鉤耳接觸部的最大厚度不應使用,耳角應不超過20°活動。在連接軟耳提升帶和提升機、提升帶時,除非軸向寬度不超過75毫米,否則必須保持提升機的接觸部分,且彎曲半徑大的配件必須至少是寬度軸向的0.75倍。例如,織物提升帶軸向寬度的半徑至少是帶鉤寬度的0.75倍。鉤子在影響半徑內可能影響,而鉤曲率的結果阻礙了織物寬度的平衡強度。起重機嚴禁過載,必須使用正確的系數,極限工作力可在標簽紙上,多種組合吊架不得超過最大角度和垂直方向。
3.在推廣經驗后,一個好的起重和移動計劃在吊裝前就開始了作業計劃。
4.吊裝時,正確使用吊車的安全模式位置正確,與載荷連接時,應將吊裝在吊裝時可以提升平衡寬度;永不打結或扭轉,懸掛式縫合網不能放置在吊鉤或吊裝設備上,始終是吊架的垂直部分,以防止對載荷、標簽鉤和鎖角的損壞。
對稱是指評價5種以上組合吊桿的使用情況,注意多重組合吊索的極限工作能力取決于吊帶載荷的組合,當起重機的支路按照均勻設計的對稱分布,具有相同的垂直角度時。3組合起重機,如果受力劃分不均勻,在一個支路的最大強度下,這將是最接近的支座和設計角度,4個組合吊具的結果相同,如果不是剛性載荷,也計算。注意:對于剛性載荷,大多數重力可能是3甚至2臂,只有保護負載平衡。
5.起重裝置的提升帶應保護不受尖銳邊緣、摩擦和磨損的影響,無論是遠離負荷還是遠離起重設備,保護的提升帶的適當部分應予以加強,不出現銳利的邊緣和磨損故障,并應補充必要的額外強化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