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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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1-30 09:59:02
答: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每滿一年計發三個月,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應當與前次失業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