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隊批準復員的軍隊干部向市退役軍人局移交安置科提供《軍隊干部選擇復員安置方式申請表》、《軍隊干部復員審批報告表》。
2、移交安置科接收和審核復員干部相關檔案材料。
3、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復員干部可攜帶入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報告單(證明)》到移交安置科辦理落戶手續。